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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鄱阳湖首份《巡湖守护令》已发出!
来源: 江西日报-江西新闻客户端      时间:2023-04-09 09:44:30

江南都市报讯 郭睿、全媒体记者范晶摄影报道:4月3日,鄱阳县人民法院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对已审结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被告人发出鄱阳湖首份《巡湖守护令》,责令被告人张某增、张某家在鄱阳湖石头咀水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湖面巡查、垃圾清理及发现他人捕鱼、电鱼、毒鱼等情况及时向湖域管理部门报告,并宣传鄱阳湖环境保护等工作。

《巡湖守护令》发送当日,被告人张某增、张某家在法院干警及社区干部的共同参与见证下,在鄱阳湖区石头咀水域沿岸开展了首次巡湖工作。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办案法官及助理作为环保志愿者与两被告人一起对湖区进行巡查,并对沿湖垃圾、废弃的渔网进行了清理。

据了解,2022年10月13日上午8时许,因鄱阳湖水位下降,被告人张某增、张某家二人相继来到鄱阳湖区石头咀水域准备捕捞鱼吃。起先二人采用蹚水式方法用手摸鱼,但一直都未捕捞到任何渔获物,后二人发现湖岸边有废弃的渔网,经二人临时商议,被告人张某增、张某家便共同使用该渔网在该水域捕鱼。

当天上午9时许,正在使用渔网捕鱼的被告人张某增、张某家被鄱阳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现场查获渔获物经称重为59.3公斤。

被告人张某增、张某家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共同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考虑二被告人具有坦白和认罪认罚等情节,对两被告人各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

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李亚军考虑到,被告人主动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后果,表示愿意守护鄱阳湖区生态。

为贯彻严惩与修复并重的生态司法理念,创新生态保护司法机制,更好宣传保护鄱阳湖生态环境,让被告人从生态“破坏者”转变成生态“守护者”,让更多的人参与鄱阳湖区生态环境保护,法院向两被告人发送鄱阳湖首份《巡湖守护令》,推动鄱阳湖生态修复,责令两被告人以提供一定数量的生态环境公益劳动,以劳务代偿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为了让巡湖守护令能够真正贯彻落实、发挥司法效能,督促二被告人按时履行巡湖守护令中的义务,在发送《巡湖守护令》同时,法官建立了巡湖微信群,通过巡湖微信群对张某增、张某家的巡湖行为进行监督回访,让他们定期通过微信发送定期湖域巡查、清洁等其他能够证明他们履行了巡湖守护令中的义务的照片、视频,督促两被告人正确积极履行《巡湖守护令》的义务。

《巡湖守护令》制度是一种替代性生态修复机制。法院对于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罪犯除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管理教育外,还应在指定湖域参与巡湖守护工作。

鄱阳湖首份《巡湖守护令》是鄱阳法院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探索恢复性生态司法,创新生态司法保护联动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贯彻严惩与修复并重的生态司法理念的重要体现。

值班编辑:吴雅琴

值班审核:范俊杰

值班编委:朱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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